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
董事選任及董事會績效評估
董事選任
董事(含獨立董事)選任方式:
本公司公司章程明訂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獨立董事候選人之專業資格、持股、兼職限制、提名與選任方式,悉依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等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董事(含獨立董事)選任過程:
本公司第九屆董事任期屆滿,董事會依公司章程規定决議於民國115年股東常會中改選第十屆董事7名,其中3名為獨立董事。
選任結果:
本公司民國115年6月26日股東常會董事選任結果如下:
第十屆董事任期自115年6月26日至118年6月25日。
身分別 | 戶名或姓名 | 當選權數 |
董事 | 蔡翔峰 | 50,728,198 |
董事 | 簡豪廷 | 47,969,755 |
董事 | 大宇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 47,734,738 |
董事 | 富程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47,683,720 |
獨立董事 | 蘇奕全 | 47,724,221 |
獨立董事 | 陳文山 | 47,703,472 |
獨立董事 | 汪貞君 | 47,656,901 |
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內部績效評估
為落實公司治理並提升本公司董事會功能,建立績效目標以加強董事會運作效率,本公司董事會於民國108年10月28日通過「董事會績效評估法」,董事會、董事成員及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期間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評估結果應於次一年度第一季結束前完成;由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成員與董事會議事事務單位或執行單位,就「董事會」、「董事成員」、「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進行內部績效評估,評估方式包括內部自評、成員自評。
董事會績效評估內容包括五大面向: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董事會組成與結構、董事的選任及持續進修及內部控制;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之績效評估內容亦含括五大面向: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及內部控制,董事會、董事成員及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之指標,係依據本公司之運作及需求訂定,符合且適於公司執行績效評估之内容。「董事會」、「董事成員」、「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分別進行績效評估。
114年度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成員」、「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評核作業業已完成,自評結果皆為超越標準,且無重大之改善項目,已於民國115年2月13日完成(受評期間為民國114年1月1日至民國114年12月31日),並於民國115年3月10日送交董事會報告檢討改進,擬做為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成員其績效酬勞之參考。
董事會評鑑執行情形
詳【附件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