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

審計委員會

第二屆審計委員會成員名單

姓名

職稱

主要學經歷

蘇奕全

召集人

輔仁大學法律系碩士

協奕法律事務所所長

陳文山

委員

淡江大學管理學院會計學系碩士班

蘊揚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協理

巫俊毅

委員

香港中華醫學院中醫系

汪貞君

委員

台北商業大學企業管理系碩士

翊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長

審計委員會權責

審計委員會負責協助董事會執行監督職責及行使證券交易法、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之職權。
定期與公司內部稽核主管及簽證之會計師進行溝通。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年度工作重點及運作情形:

一、年度工作重點:
  1. 審議/審閱財務報告。
  2. 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3.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4. 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5. 審議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6. 審議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7. 審議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8. 審議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9. 審議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二、民國113年度運作情形:

民國113年度審計委員會開會10次,議案皆經審計委員會照案通過,且獨立董事均無反對意見。本年度均無與獨立董事有利害關係而應迴避之議案。

三、審計委員會之運作如有證券交易法第 14 條之5 所列事項者,審計委員會召集事項及決議結果:

附件一

四、民國114年度運作情形:

民國114年度審計委員會開會7次,議案皆經審計委員會照案通過,且獨立董事均無反對意見。本年度均無與獨立董事有利害關係而應迴避之議案。

五、審計委員會之運作如有證券交易法第 14 條之5 所列事項者,審計委員會召集事項及決議結果:

附件二

獨立董事溝通情形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應包括就公司財務、業務狀況進行溝通之重大事項、方式及結果等):

  1. 本公司召開審計委員會時邀請會計師、稽核主管列席並與獨立董事進行各項事務報告與溝通。
  2. 審計委員會至少每季一次定期與本公司之簽證會計師針對各季財務報表核閱或查核結果以及相關法令規範與適用性進行溝通討論,且每年就簽證會計師之選任及其提供之審計性及非審計性服務進行獨立性審核。
  3. 內部稽核主管依據年度稽核計劃執行稽核作業並定期向審計委員會提報稽核彙總報告,於每季的審計委員會會議中與委員溝通稽核結果與追蹤情形。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狀況良好,民國113年度主要溝通事項摘錄如下表:

會議名稱

日期

溝通重點

審計委員會

民國113年03月14日

1.民國112年第4季稽核業務執行情形報告

2.民國112年度”內部控制聲明書”

審計委員會

民國113年05月13日

民國113年第1季稽核執行情形報告

審計委員會

民國113年08月09日

民國113年第2季稽核執行情形報告

審計委員會

民國113年11月08日

民國113年第3季稽核執行情形報告

審計委員會

民國113年12月19日

民國114年度稽核計畫

審計委員會

民國114年03月10日

1.民國113年第4季稽核執行情形報告

2.民國113年度”內部控制聲明書”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狀況良好,民國114年度主要溝通事項摘錄如下表:

會議名稱

日期

溝通重點

審計委員會

民國114年3月10日

1.民國113年第4季稽核執行情形報告

2.民國113年度”內部控制聲明書”

審計委員會

民國114年05月08日

民國114年第1季稽核執行情形報告

審計委員會

民國114年08月06日

民國114年第2季稽核執行情形報告

審計委員會

民國114年11月05日

民國114年第3季稽核執行情形報告

審計委員會

民國114年12月26日

民國115年度稽核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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